各单位、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确保校园安全,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全省学校安全风险隐患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苏教基【2019】7号)、《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填报学校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改信息的通知》(苏教办安函〔2019〕6号)等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学校定于新学期开学初在全校范围内再次开展一次全面的校园安全风险隐患排查。现就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高度重视校园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工作
各二级单位党政负责人要高度重视此次新学期校园安全风险隐患排查,严格按照5月初制定的我校《安全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开学初重要时间节点,深入一线督促检查,加大对重点领域、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的检查、排查力度,真正了解实情,发现风险隐患,及时督促整改。
二、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时间和方式
1.时间:9月1日至9月12日。
2.方式和步骤:
(1)各单位自查(9月1日至6日)。各二级单位结合夏季开学工作安排,全面开展校园安全风险隐患排查,认真检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排查出的风险隐患要制表列出清单,建立台账,落实整改责任、措施、时限、预案,及时纠正消除安全隐患。
2.集中检查(9月7日至12日)。在自查的基础上,学校对校园内安全风险开展全面检查。对重大风险隐患采取督办、跟踪督查、一盯到底,确保安全风险隐患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三、大检查范围和重点。各二级单位要按照“全覆盖、零容忍”的总体要求,立即组织开展一次全面的校园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针对学生宿舍、食堂、教学楼、图书馆、体育场馆、演播厅、琴房等重点人员密集场所,实验实训室、开闭所、校内超市、老旧房屋等重点单位,油气输送管道、电网线路、饮用水设施、水电气设施等重点部位,电梯、压力容器等重点特种设备,门户网站和学籍、教务等重要信息系统,深入开展覆盖实验室及危险化学品安全、消防安全、治安防控、食品安全、校车及交通安全、建筑与施工安全、实习实训安全及校园周边治理等领域的安全风险隐患排查。
四、安全风险隐患排查的工作要求。
1.各单位根据我校《安全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按照“谁使用,谁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确定大检查的范围,要以“全覆盖、零容忍”的态度,对各类安全风险隐患开展地毯式排查,排查出的安全隐患、问题要逐项制表列出清单,建立台账,明确整改时限和整改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切实落实整改措施,彻底堵塞漏洞,确保绝对安全。
2.切实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各单位要结合新学期开学和新生入学的时机,严格落实应急工作责任制,要把事故应急意识和自救互救技能教育培训做为师生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组织开展全方位、多角度的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师生安全事故防范意识和逃生避险、自救互救技能。
请各单位在9月10日下午17﹕00前,将本次新学期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改情况(书面和电子版)报送保卫处。同时,根据我校《安全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请各单位于2019年9月10日前将安全风险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和相关资料传送至校保卫处邮箱。联系电话:88107,电子邮箱:xzysbwc@163.com)。
附件:
1.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情况记录表
保卫处
2019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