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全校教职工:
2019年寒假将至,为确保寒假期间的校园安全,现将2019年寒假值班安排通知如下:
一、值班要求
请各位教职工在《2019年寒假值班表》排定公布后,安排好寒假出行、探亲访友等活动,认真履行值班职责。
1.值班人员在值班时应根据要求认真做好值班工作,巡查校园、检查隐患、处置各类突发事件或情况,做好值班记录和交接记录;
2.如遇突发事件,请及时向各主管部门和领导汇报并报保卫处。
3.确因特殊情况由他人代替值班者,须提前两天向保卫处提出申请。
二、特殊情况的申请
1.假期不在学校的教职工(外出学习、培训等),由所在单位部门统计后交至保卫处,学校不再安排寒假值班。
2.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由本人填写《2019年寒假调整值班申请表》,由各单位负责人审批,在学校安排寒假值班时予以照顾:
①孕期、哺乳期的女教职工不适宜值班;
②配偶为现役军人,且在异地服役,需寒假异地探亲;
③体质较差或有特殊情况不适宜值班。
3.其他有特殊情况,申请在时间安排上予以照顾的,学校尽可能予以照顾。
各单位、各部门负责人应认真核实情况,严格把关审批,并于1月8日前交至保卫处。
附件:
1.外出学习、培训等人员统计表
2.2019年寒假调整值班申请表
保卫处
2019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