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2019年元旦将至,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学校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苏教安函〔2018〕13号)要求,为维护我校持续向好的安全稳定局面,现就切实做好岁末年初我校安全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一次全校性的安全风险隐患排查。
各单位要在2019年寒假前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隐患排查,排查范围包括消防安全、校舍安全、网络安全、燃气安全、食品及饮用水安全、传染病防控、特种设备安全及校园周边治理等。要将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列出清单、明确整改措施,严格做到“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不丢掉任何一个盲点,不留下任何一个隐患”。学校在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进行安全隐患大检查。
二、重点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和省安委办要求,在明年全国“两会”结束前,要全力做好火灾防控工作。各相关部门要集中力量对学生公寓、食堂餐厅、演播厅、音乐厅、图书馆等人员密集场所,配电室、煤气管道、电网线路、水电气设施等重点部位,电梯、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找准薄弱环节和风险隐患,并及时进行整改和预防。重点纠治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违规停放充电电动自行车等问题。
三、组织开展一次学生安全教育活动。
各院系要在寒假前组织开展一次学生安全教育活动,通过安全教育课、主体班会等途径,加强冬季用火用电用气、交通等安全知识和逃生自救等常识宣传,进一步强化师生安全防范意识,不断提高师生逃生避险、自救互救技能。深化安全教育进学校活动,着力提高安全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强化应急响应和处置工作。
认真落实学校应急预案和保障机制,值班人员要严格落实学校值班制度,认真履行值班人员职责,时刻保持应急状态。遇有突发事件和重要紧急情况,要及时准确上报,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和处理。
请各单位在2019年1月10日下午17﹕00前,将《年末岁初安全隐患排查情况记录表》和《年末岁初安全隐患整改情况记录表》(书面和电子版)报送保卫处(电话:88205,电子邮箱:xzysbwc@163.com)。
附件:
1.年末岁初安全隐患排查情况记录表
2.年末岁初安全隐患整改情况记录表
保卫处
2018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