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幼专安〔2021〕13号
关于加强2021年秋季学期校园管控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高等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第四版)》以及我校《2021年秋季学期教职工返校工作指引》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校门管控,教职工返校、外包服务人员、外单位人员及车辆进入校园的要求通知如下:
一、根据学校要求,经审核符合正常返校条件的所有教职工,在2021年9月4日起返校时,需按照下列流程经核验后方可进入校园:
1.核验教职工身份信息:需在学校大门处向安全保卫处工作人员主动出示身份信息,包括工作牌或学校企业微信中的个人信息等可以证明系本校教职工的身份信息资料。
2.核验正常返校教职工信息:工作人员对照学校提供的正常返校人员名单,凡不在正常返校名单中的教职工一律不得进入校园。
3.经体温测试,无异常后方可进入校园。
二、外包服务人员,自2021年9月4日起,需按照下列流程审核方可进入校园:
1.凡需要进入校园的外包服务人员,由主管部门进行统计,按照相关疫情防控要求进行审核(包括“一诺一表两码一查”)。凡符合疫情防控要求可以进行校园外包服务人员,由主管部门于9月3日12点前,将已制工作卡报送至安全保卫处。由组织人事处审核,安全保卫处盖章后生效,再自行分发给相关人员。
2.外包服务人员需持本人进出校园卡,在学校大门经门卫进行身份核验及测温正常后方可进入校园。
三、外单位人员,自2021年9月4日起,需按照下列流程审核方可进入校园:
1.外单位人员非必要不入校,确需入校办理的务必提前办理《外来人员入校审批》。
2.由校内被访人(仅为本校教职工,不含校内外包服务人员),经企业微信工作台内审批程序中的《外来人员入校审批》流程发起,并如实填报相关信息。
3.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同意后,校外人员入校时,需测温,提供“健康码”“行程码”,登记相关信息,符合要求方可入校。
四、自2021年9月3日起,所有进入校园的车辆,均需按照学校《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法》的规定停放,机动车停放在停车场中的停车位内,非机动车停放在停车棚或非机动车停车位内。
安全保卫处
2021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