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信息采集办法
来源:安全保卫处
作者:何彬 时间:2025-12-05 点击数:
一、采集范围:
校属各单位在职在岗教职员工(含聘用制、劳派人员)及外来务工服务人员名下(使用)的日常通行校园的车辆,含机动车和各式电动车。
离职人员、注销车辆不再纳入采集范围。
二、采集信息:
需如实填报以下核心内容:
1. 车主基本信息(姓名、所在单位、联系电话);
2. 车辆基础信息(车牌号、车辆品牌、型号、车身颜色);
3. 准入相关信息(车辆使用性质、是否长期通行校园)。
三、报送要求:
截止时间:2025年12月8日下午14:00
分别扫码或点击链接,进入对应栏目按照提示填写并提交图片以便审核。
1 教职工车辆信息登记
2 外来人员车辆信息登记
四、其他事项:
逾期未报送的,视为自动放弃校园通行权限,安保处将按规定清理。
未按规定填写或提交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车辆通行资格,并视情节追究相关责任。
如有特殊情况未能按时报送,请及时联系安保处说明原因并申请延期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