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消防安全责任区划分的规定

时间:2021-03-08 点击数:

为加强消防安全工作,建立消防安全管理体系,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实现消防工作层层有人抓、处处有人管,构建消防管理的“全覆盖、无盲区”,现就我校各处室、院系(以下称二级消防单位)的消防责任片区划分提出如下意见:

一、消防责任片区按照属地管理、就近划分的原则划分。

属地管理指凡属二级消防单位的场所,包括办公室、会议室、固定教室、公共教室、实验室、实训室、保管室、器材室等管理使用场所,以及上述区域相毗邻的公共区(包括走廊、走道、楼梯道等),属该二级消防单位的责任片区。

二、对于不能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划分的场所,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划分。

“谁主管,谁负责”指宿舍、食堂、音乐厅、演播厅、阶梯教室、舞蹈房、琴房、运动场所、商业街及相应公共区域等归口管理的场所,属主管该区域的二级消防管理单位的责任片区。

三、对于交叉使用或混合使用的场所,按照协商共管,明确责任主体的原则确定。

交叉使用的区域包括流动教室、分属不同单位的场所聚合在一个不能再划分的区域等,混合使用的场所指分属不同单位的人员、设施、物品等混合在一起的场所。凡属交叉使用或混合使用的场所,按照主次有别,协商共管原则,确定片区责任的二级单位。

四、责任片区确定后,应按照学校与二级消防单位签订的《安全责任书》和《消防安全责任书》的规定,检查消防隐患,管理消防设施、设备,落实消防责任。

五、二级消防单位应细化管理,明确责任。

二级消防单位的负责人为该责任区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员为消防安全责任管理人。

对于消防责任片区,各单位应进一步确定个具体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层层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将具体的消防安全工作落实到人。将消防安全工作覆盖学校所有场所,做到“无盲区,无死角”。

二级消防单位应将具体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报校保卫处备案。

 

2020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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