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校园临时车辆通行秩序,保障校园道路交通安全与畅通,维护校园教学、科研及生活环境,特制定本指南。本指南适用于所有未在学校办理长期固定车辆登记、因临时事由需进出校园的机动车辆。
一、适用对象
1. 经校内单位邀请的公务来访、学术交流、会议培训人员车辆
2. 为校内单位提供临时服务的快递、物流、维修、施工等车辆
3. 学生家长探视、亲友来访等私人事务临时车辆
4. 其他经批准临时进入校园的机动车辆
二、登记方式及办理流程
(一)提前线上报备(推荐,快速通行)
适用于所有计划内临时来访车辆,可实现校门快速核验通行。
1. 发起报备:由校内对接单位 / 邀请人提前通过学校来访人员报备系统,同步填报车辆信息(车牌号、车辆类型、驾驶人姓名及联系电话)
2. 审核通过:安全保卫处审核通过后,系统自动生成通行权限
3. 入校通行:车辆到达校门时,系统自动识别车牌号抬杆放行,无需停车登记
(二)校门现场登记
适用于未提前报备的紧急临时车辆。
1. 车辆到达校门后,主动停车向门卫工作人员说明来访事由。
2. 驾驶人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驾驶证)。
3. 扫码填写《临时车辆入校登记信息》,提供被访人姓名、部门及联系电话。
4. 经门卫核实后入校。
5. 离校时,扫码签出。
三、不同类型临时车辆特殊管理要求
车辆类型 | 登记要求 | 通行及停放规定 |
公务来访车辆 | 建议提前 1 个工作日线上报备 | 可进入指定办公区域,按划定车位停放 |
快递物流车辆 | 须提前与校内对接单位报备 | 仅限指定校门进出,在快递收发点指定区域装卸货物,不得随意行驶 |
施工维修车辆 | 须由校内主办单位提前 1 个工作日提交施工申请及车辆清单 | 按指定时间、指定路线行驶,在施工区域内停放 |
货运车辆(2 吨以上) | 须经安全保卫处专项审批 | 仅限夜间(21:00 - 次日 6:00)通行,特殊情况需提前申请 |
学生家长车辆 | 可现场登记或由学生提前线上报备 | 仅限校门附近临时停放区停放,不得进入教学区和学生宿舍区 |
四、通行及停放管理规定
1. 所有临时车辆入校后须严格遵守校园交通规则,限速行驶(校园主干道限速 20km/h,生活区限速 15km/h)
2. 车辆须按指定区域停放,严禁占用消防通道、人行通道、教学楼出入口及禁停区域
3. 未经允许,临时车辆不得进入教学区、学生宿舍区、实验实训区等敏感区域
4. 临时车辆在校内停放时间原则上不超过 8 小时,如需延长停放时间,须向安全保卫处申请
5. 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进入校园
五、注意事项
1. 驾驶人须对提交的登记信息真实性负责,严禁冒用他人信息登记
2. 临时通行凭证仅限当日当次使用,不得转借、涂改
3. 未按规定登记或拒绝配合门卫检查的车辆,门卫有权拒绝其入校
4. 车辆在校内发生交通事故或损坏公共设施的,由驾驶人承担全部责任
5. 学校将对违规停放、超速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记录,多次违规的车辆将被列入黑名单,禁止进入校园
六、咨询与投诉
· 工作时间:工作日 8:30-12:00,13:40-16:40
· 24 小时值班电话:0516-68601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