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校园安全管理,规范校外人员入校秩序,保障校园教学、科研及日常工作有序开展,特制定本办事指南。
一、适用对象
所有因公务来访、学术交流、业务洽谈、参观考察、会议培训等事由,经校内单位邀请需进入校园的校外人员及随行车辆。
二、报备类型及时限要求
报备类型适用情形提前报备时限审批要求
常规报备计划内的各类来访活动至少提前 1 个工作日系统自动核验或保卫处常规审核紧
急报备突发、不可预见的紧急公务来访即时报备须经安全保卫处负责人专项审批后方可入校
三、报备方式
线上报备(推荐):通过学校官方来访人员线上报备系统提交申请

纸质报备:前往安全保卫处领取并填写《校外人员来访登记表》,签字盖章后提交
四、办理流程
校内主办单位发起报备:由邀请来访的校内部门 / 学院指定专人作为对接人,提前填写报备信息
提交报备材料:如实填写以下核心信息:
保卫处审核:安全保卫处对报备信息进行审核,审核结果将通过系统或电话反馈给主办单位
通知来访人员:主办单位及时将审核结果及入校须知告知来访人员
五、入校核验须知
证件核验:来访人员入校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件,在门卫处主动出示,配合工作人员进行身份核验与登记
车辆通行:
活动管理:来访活动仅限在报备批准的地点开展,不得擅自进入未批准的区域
六、重要注意事项
信息真实性:来访单位及校内主办单位须对报备信息的真实性负责,严禁虚报、瞒报人员及车辆信息
安全责任:来访期间须严格遵守校园各项安全管理规定,因违规行为导致的安全事故及财产损失,由来访单位及相关责任人承担全部责任
延期申请:如需延长活动时间,主办单位须在原定出校时间前 30 分钟向安全保卫处提出书面或电话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延期
联络要求:主办单位须指定专人全程对接来访活动,确保紧急情况可及时联络
资料存档:《校外人员来访登记表》一式两份,安全保卫处与校内主办单位各留存一份,保存期限不少于 2 年
七、咨询联系方式